2018/01/02

❤內參-企業管理者該如何放權

出處:企業管理者該如何放權


不論是運營一家企業還是一個團隊,管理者們每天都要做出各種不同的決策。
有的管理者事必躬親,再小的事情也要自己做決定,
有的管理者則只抓重點,把其他機會留給團隊,培養他們的決策能力。

管理者在什麼情況下要親自做決定、什麼時候應放權給團隊呢?
美國西北大學教授維多利亞·梅德維克(Victoria Medvec)在《凱洛格洞察》
(Kellogg Insight )雜誌的一篇文章裡討論了這個問題,
她建議,管理者們在做決定之前,要考慮好這項決定的風險,
然後根據風險的程度來決定以下四個問題:
誰來參與決策過程、應該花多少時間、需要有多大的確定性,以及公司對錯誤的容忍度。
這些問題不僅有助於管理者更好地利用自己的時間,也能在實踐過程中增強組織的實力。


第一個問題是:誰來參與決策?
在一家運作良好的公司裡,要有正確的人關注正確的風險。
在梅德維克教授看來,
最理想的情況是,CEO和董事會只負責做那些風險層級最高的決策,
中級風險和低風險的決策則交給公司層級較低的人去做。

然而在實際中,這種情況不常發生。
有時,低風險的決策會提交給管理團隊高層,原因可能有兩個:
一,高管事必躬親,就像吸塵器一樣,再小的決定也要“吸”上來;
二,高管下屬的團隊不願意對中級風險的決定負責,就把它們向上推到公司高層。

梅德維克介紹了一個典型案例。
一家公司的CEO要親自決定某個產品什麼時候在紐約市場推出,
但他當時不在紐約,這個決定的風險也很低,不是他該去做的決定。
他的說法是,團隊不願意做主,也不想承擔責任,就把決定推給他。
與他的下屬談話時,梅德維克聽到了不一樣的版本。
下屬說,如果自己的決定和CEO的不同,他就會重新決定,
所以,倒不如一開始就由CEO做出決定,這樣效率更高。

低風險問題被迫“升級”,不僅會浪費更多的時間,也更容易出錯,
因為做決定的高管離決策需要的數據信息更遠。
另外,高管親自做出每一個決定,就無法增強和發展團隊的決策技能。
梅德維克說:
通過下放而不是上推決定權,管理者不僅可以培養員工的決策能力,
還能讓員工感到自己的職務更有價值、更受信任。


第二個問題是:應該投入多少時間做決定?
梅德維克在觀察中發現,
很多公司花了不成比例的時間去做低風險決定,核心問題卻沒得到應有的關注。
有次,一家公司剛剛完成能把公司規模擴大一倍的重大收購,
梅德維克請公司200位中高層寫下自己在收購中所做的最重要的決定,
有180個人都說在做人事安排決定。
這讓梅德維克很意外,因為最高管理層之外的人事安排通常屬於中度風險,
他們在這個問題上花的時間竟然比是否要完成收購的時間更多。
梅德維克建議,應將更多時間分配給風險更大的決定


第三個問題是:需要有多大的確定性才能做決定?
梅德維克說,這應該根據風險程度而分析,
哪些風險有70%的確定性就足夠了?哪些風險有50%的確定性就夠了?
有時,甚至可以憑直覺去做那些風險極低的決定,
“因為風險太低,所以事前分析還不如等必要時再修改決定。
嚴謹的分析應該保留用於重要事項。

梅德維克認為,這個問題非常重要,因為有完成分析的成本和推遲決定的成本。
 “推遲決定本身就是一項決定。大多數人往往高估做出錯誤決定的風險,
低估不作為的風險,這在競爭激烈的商業環境中可能會產生實際的後果。


第四個問題是:公司對錯誤的容忍度有多大?
梅德維克說:“只有當你願意冒險時,才有可能創新。而為了冒險,你必須願意犯錯誤。
有些管理者會懲罰錯誤,有些卻會表揚錯誤。
梅德維克以3M公司為例,
在3M,如果你沒有犯過非常明顯並得到廣泛討論的錯誤,很難獲得升遷。
這樣做是因為3M重視冒險,知道冒險是激發創新的火花。
梅德維克建議,管理者不應事事謹小慎微,而應想辦法降低決定的風險程度,
比如,要想減小新產品面世的風險,可以先在較小的市場推出,
因為小市場的問題比較不明顯。
不過,她也提醒,很多創業公司奉行的“經常失敗,快速失敗”,
只適合處理中低度風險決定,不太適用於高風險的決定。

總之,梅德維克認為,當管理者學會評估風險並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時,
他們成功的可能性也會增大。

本期文章參考來源:“經理人月刊”網站
《領導者何時該掌握決策權,何時該授權?西北大學教授的建議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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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管理者們在做決定之前,要考慮好這項決定的風險,
然後根據風險的程度來決定以下四個問題:
誰來參與決策過程、應該花多少時間、需要有多大的確定性,以及公司對錯誤的容忍度。

這些問題不僅有助於管理者更好地利用自己的時間,也能在實踐過程中增強組織的實力。

1. 誰來參與決策?
 最理想的情況是,CEO和董事會只負責做那些風險層級最高的決策,
 中級風險和低風險的決策則交給公司層級較低的人去做。
 低風險問題被迫“升級”,不僅會浪費更多的時間,也更容易出錯,
 因為做決定的高管離決策需要的數據信息更遠。
 另外,高管親自做出每一個決定,就無法增強和發展團隊的決策技能。
 通過下放而不是上推決定權,管理者不僅可以培養員工的決策能力,
 還能讓員工感到自己的職務更有價值、更受信任。
2. 應該投入多少時間做決定?
 應將更多時間分配給風險更大的決定。
3. 需要有多大的確定性才能做決定?
 這應該根據風險程度而分析,
 哪些風險有70%的確定性就足夠了?哪些風險有50%的確定性就夠了?
 有時,甚至可以憑直覺去做那些風險極低的決定,
 “因為風險太低,所以事前分析還不如等必要時再修改決定。
 嚴謹的分析應該保留用於重要事項。”
 推遲決定本身就是一項決定。大多數人往往高估做出錯誤決定的風險,
 低估不作為的風險,這在競爭激烈的商業環境中可能會產生實際的後果。
4. 公司對錯誤的容忍度有多大?
 只有當你願意冒險時,才有可能創新。而為了冒險,你必須願意犯錯誤。
 很多創業公司奉行的“經常失敗,快速失敗”,
 只適合處理中低度風險決定,不太適用於高風險的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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