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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人們做出錯誤判斷的三種機制
人們對於某些事情發生的概率,經常會給出自己的主觀判斷或者猜測。
比如,一位父親如果在半夜的時候,發現上中學的兒子悄悄回家,
他可能會覺得兒子八成剛在外面喝完酒。主觀判斷在我們的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,
“我們做的決定,形成的結論,提出的解釋,
通常都是基於我們對不確定事件的可能性做出的判斷,
比如一份新工作,一個未知的選舉結果,或者一個不明確的市場前景。”
在這些情境中,大腦並沒有順理成章地去計算正確的概率,那我們的大腦究竟做了什麼呢?
在《思維的發現:關於決策與判斷的科學》這本書裡,
美國暢銷書作家邁克爾·劉易斯介紹了兩位心理學家對這個問題的研究。
這兩位心理學家是丹尼爾·卡尼曼和阿莫斯·特沃斯基。
前者憑藉對決策制定問題的研究,獲得了2002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。
卡尼曼和特沃斯基給出的答案是,
大腦用經驗法則代替了機會法則。他們把這些經驗法則稱為“啟發性法則”。
首先,“代表性”就是一個很典型的啟發性法則。
卡尼曼和特沃斯基指出,
人們在做判斷時,會把要判斷的東西跟大腦裡的某個既定模式進行對比。
比如,NBA教練選球員時,會看這個球員符不符合自己對NBA球員的想像。
也就是說,當人們在不同的生活場景中猜測概率時,
其實是在對“代表性”或者“相似性”做判斷。
你對於總體會有一個基本概念,遇到具體的事例時,你就會把它們拿來和總體概念比較。
至於這些思維模式是怎麼形成的,
以及人們是怎麼對代表性進行判斷的,卡尼曼和特沃斯基沒有研究下去。
兩個人關注的是這種思維模式在什麼情況下最明顯。
結論是,某個具體對象和你心裡的形象越接近,你就越有可能認可它的代表性。
卡尼曼和特沃斯基說:
“在大多數情況下,只要事件A比事件B更有代表性,
我們就會覺得事件A的發生概率比事件B要高。”
比如,某個籃球運動員和你心目中的NBA球員的形象越像,
你就越有可能覺得他是NBA球員。
卡尼曼和特沃斯基認為,
人們的錯誤判斷並不是隨機的,而是系統性的。
這麼說是因為,雖然這種代表性的經驗法則大多數時候會很有效,
但也會出現個別例外,導致人們會犯一些系統性的錯誤。
比如,在那些有6個孩子的家庭裡,
孩子的出生順序有可能是“男、女、男、男、男、男”,
也有可能是“女、男、女、男、男、女”。
但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問了一些以色列孩子對這個問題的看法,
結果這些以色列孩子都認為,有6個孩子的家庭,
更有可能是“女、男、女、男、男、女”這樣的出生順序。
他們給出的原因是,“5個男孩1個女孩”這樣的組合,
不符合以色列的男女人口比例,這個組合沒有代表性。
那麼,在計算概率的時候,我們依靠的經驗法則是什麼時候引起重大失誤的呢?
有一種答案是,只要人們必須對含有隨機成分的東西做出判斷時,失誤就一定會發生。
也就是說,人們會覺得,如果過程充滿隨機性,那麼結果也應該是隨機的。
卡尼曼和特沃斯基舉了一些帶有隨機性的判斷
。比如,當一個班上有兩個人的生日是同一天時,人們會覺得,這是個很典型的巧合。
但實際上,在任何一個23人組成的群體中,兩個人在同一天出生的可能性都會超過50%。
再比如,如果你把20個石子兒隨機分給5個孩子,每個孩子更可能得到4個。
但在對美國大學生進行的實驗中,大學生們認為這種情況不太可能出現,
因為這種分配方式看起來太平均了,不像是隨機行為。
除了“代表性”之外,
還有一種影響人們判斷的“啟發性原則”是“便利性”,或者叫做可得性。
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在研究中發現,
人們越容易回想起某個場景,也就是可得性越高,就越有可能認為這個場景是存在的。
某個剛剛發生的、很生動、也很平常的事件,
或者任何一件碰巧已經先佔據人們思維的東西,
非常有可能被人輕而易舉地回想起來,並且最終在人們判斷的過程中,佔據不合理的比重。
比如,如果一個人開車時,看到了路邊的一起車禍,這時候他開車的速度就會明顯慢下來。
因為他對於遭遇車禍的可能性已經有了不一樣的判斷。
再比如,剛看完一個講核戰爭的電影,人們會比過去更擔心發生核戰爭。
也就是說,在某個剛剛發生的事情的干擾下,人們就會改變觀點,判斷力也變得不可靠了。
卡尼曼和特沃斯基表示:
“每個問題都有一個客觀公正的答案,在很多現實情況中,人們並不是這樣進行概率判斷的。每一次經濟蕭條,每一場成功的手術,或者每一樁破裂的婚姻,
從根本上來說都是獨一無二的,都不可能只憑一個簡單的統計公式來判斷它的概率。
但是,我們可以用便利性這種啟發式原則來判斷這些事情的可能性。
比如,在判斷一對夫妻會不會離婚時,你可能會在記憶裡搜索情況相似的夫妻,
如果你印像中類似的夫妻多數都離婚了,你就會判斷眼前這對夫妻同樣有可能離婚。”
這並不是人們愚蠢,而是因為在判斷概率時,
人們會覺得越容易想起來的事情,越容易是真實存在的。
但當人們從記憶裡找到的事實很難作為判斷依據時,帶有誤導性的信息就會讓人判斷失誤。
最後,卡尼曼和特沃斯基還提到了另一種影響人們判斷的啟發性原則,
叫做“條件性啟發式”。
卡尼曼和特沃斯基注意到,
在判斷某件事情的不確定程度時,人們會做出“不加說明的假設”。
比如,評估一家公司的盈利情況時,
人們會假定這家公司的經營是正常的,然後在這個假定的基礎上進行評估。
但是,人們並沒有把非正常的經營條件也考慮進去,
比如戰爭、經濟危機或者主要競爭對手已經退出市場等等。
也就是說,人們對有些事情一無所知,
但卻不願意在做判斷的時候,把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作為重要因素考慮進去,
這也會導致錯誤的判斷。
本期內容參考來源:《思維的發現:關於決策與判斷的科學》;
作者:邁克爾·劉易斯;中信出版社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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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大腦用經驗法則代替了機會法則。這些經驗法則稱為“啟發性法則”。
1. 代表性
人們在做判斷時,會把要判斷的東西跟大腦裡的某個既定模式進行對比。
在大多數情況下,只要事件A比事件B更有代表性,
我們就會覺得事件A的發生概率比事件B要高。
比如,NBA教練選球員時,會看這個球員符不符合自己對NBA球員的想像。
也就是說,當人們在不同的生活場景中猜測概率時,
其實是在對“代表性”或者“相似性”做判斷。
你對於總體會有一個基本概念,遇到具體的事例時,你就會把它們拿來和總體概念比較。
2. 便利性,或者叫做可得性
比如,在判斷一對夫妻會不會離婚時,你可能會在記憶裡搜索情況相似的夫妻,
如果你印像中類似的夫妻多數都離婚了,你就會判斷眼前這對夫妻同樣有可能離婚。”
這並不是人們愚蠢,而是因為在判斷概率時,
人們會覺得越容易想起來的事情,越容易是真實存在的。
但當人們從記憶裡找到的事實很難作為判斷依據時,
帶有誤導性的信息就會讓人判斷失誤。
其次,在某個剛剛發生的事情的干擾下,人們就會改變觀點,判斷力也變得不可靠。
比如,如果一個人開車時,看到了路邊的一起車禍,
這時候他開車的速度就會明顯慢下來。
因為他對於遭遇車禍的可能性已經有了不一樣的判斷。
再比如,剛看完一個講核戰爭的電影,人們會比過去更擔心發生核戰爭。
3. 條件性啟發式
在判斷某件事情的不確定程度時,人們會做出“不加說明的假設”。
比如,評估一家公司的盈利情況時,
人們會假定這家公司的經營是正常的,然後在這個假定的基礎上進行評估。
但是,人們並沒有把非正常的經營條件也考慮進去,
比如戰爭、經濟危機或者主要競爭對手已經退出市場等等。
也就是說,人們對有些事情一無所知,但卻不願意在做判斷的時候,
把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作為重要因素考慮進去,這也會導致錯誤的判斷。